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

发布于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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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49XQ-****点击查看0603-000278-0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6-06 16:06:27
标段信息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点击查看001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点击查看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 公开招标 1771.857886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06-03 16:36:27.0
主要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2.招标文件第123页,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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