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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道15****点击查看中心一号楼19层
邮编:530021
联系人:李玉梅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6886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AW139直升机2025-2028年度航空保险服务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5月19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质疑供应商现场递交关于AW139直升机2025-2028年度航空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的质疑函扫原件。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认真核实后,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供应商主张自己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质疑事项答复:质疑人主张自己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事项并不涉及对质疑人自己权利的损害,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规定,质疑人不具备对该事项提起质疑的资格,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