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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任务书编号:FS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81号)
二、项目名称: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合****点击查看政府对面办公楼二楼
成交金额:674928.7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拆除、新砌墙体、墙饰面、地面破除及恢复、新做构造柱及过梁、部分水电管线移位、原有门拆除(原有电子门锁拆除及重**装)、成品钢制门(含门套)、钢制乙级防火门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龚红梅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13784 |
五、评审专家名单:侯庆达、卢碧郡、刘志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1541.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10****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
联系方式:陶老师,0551-****点击查看6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长飞、陶国顺0551-****点击查看9556(136****点击查看6224)、****点击查看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长飞、陶国顺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556(136****点击查看6224)、****点击查看95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评分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