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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点击查看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获取询比文件, 2025年9月4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采购方式:询比
3.项目总投资:约5999.07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参照《****点击查看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以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下浮50%(即投标报价下浮率≥50%)。
5.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区29****点击查看处理厂(站)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1276套(台、件、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点击查看处理厂及24****点击查看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涉及更换潜水泵59台、溶解氧在线分析仪47台、潜水搅拌器161台、氨氮在线分析仪17台等。
6. 服务期限: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7.服务内容: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以及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对设计单位预算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3)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有效的提高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准确性,防止工程量清单出现错项、漏项并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与招投标价格;
(4)对额外工程的审核。通过额外工程(工程变更)预算的审核,对工程做到控制和节约;
(5)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
(6)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增加工程量、设备询价;
(7)进场材料及时复核材料单价;
(8)隐蔽工程必须跟咨询人员到场签字确认;
(9)提供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10)提供审核月报(一月一次);
(11)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
(12)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审核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
(13)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竣工资料等,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计价过程进行全面的复查及核对,出具审核意见;
(15)造价咨询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及时提交各种相关报告;
(16)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
(18)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涉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和竣工结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点击查看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询比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⑦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询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询比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日(询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中心4楼);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5点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询比。
2.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
五、开启(询比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5年9月4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与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点击查看.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询比文件所有要求。
询比文件》时间之外获取《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108号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184****点击查看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新蒲新区3号路实地.蔷薇X6#楼7-10
联系人:
、 、肖荣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2700
项目负责人:
、 、肖荣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