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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原创技术策源地配套项目1F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询比
评审日期:2025年2月24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柒仟玖佰陆拾玖元陆角肆分(¥****点击查看969.64元)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车站开发区邮政西路西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2997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肖榕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8737-8633,182****点击查看8215
公示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联系人:肖榕,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821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