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CXZC2024-G3-04549-GXGN) 质疑答复函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CXZC2024-G3-04549-GXGN) 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4-09-14

质 疑 人: ****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点击查看市**区巾山路12号一层车间

法定代表人: 栗英亮

委托代理人: 麻铮强 电话: 193****点击查看9602

你公司关于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点击查看)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2024年9月11日(邮戳寄到日期)收悉。****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企业无经营资质。
分标3中标企业“****点击查看**公司”,该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不包含“无人机”相关资质,属虚假应标。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没有设置相关要求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经核查“****点击查看**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不得在招标文件设置经营范围。****点击查看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反映或举报.
为此,由于质疑人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四)(五)的规定,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 2:投标产品报价明显偏离市场水平,背离市场规律。
答:本项目分标3采购预算为****点击查看246元,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并没有设置单项明细报价限额,****点击查看**公司总报价****点击查看816元,没有超出采购预算资金范围,****点击查看**公司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点击查看公司有恶意哄抬物价行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反映或举报。
为此,由于质疑人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四)(五)的规定,予以驳回。
****点击查看公司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办公室投诉,地址:**市大中路51号5楼。联系电话:0774-****点击查看122。


****点击查看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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