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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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厢竹院区发热门诊楼项目全过程消防查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5日
二、更改信息
更改事项:
序号 | 更改事项 | 更改前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拟定的合同文本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项目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款。 2、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查验工作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款; 3、若《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无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甲方在查验项目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20%工程款;若《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甲方在查验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剩余2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是否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4、在每笔合同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导致的工程款支付延期,乙方自行承担。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项目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可申请支付30%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进度款。 2)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查验工作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后,可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款; 3)若《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无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甲方在查验项目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支付剩余的20%工程款;若《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甲方在查验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申请支付该剩余2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是否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4)在每笔合同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导致的工程款支付延期,乙方自行承担。 |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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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