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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桃花物流园数字化核心仓项目配套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皖新桃花物流园数字化核心仓项目配套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于2025年8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507.8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925.8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447.00元
公示期: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9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路与**路交叉口东北角厂房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677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大道与烟墩路****点击查看广场G1栋
联系人:程工
电 话:173****点击查看104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点击查看.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点击查看.com/)
****点击查看中心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
**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