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点击查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点击查看东广峪菱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修编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点击查看**局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贾西寅 0412-****点击查看855
附件:****点击查看东广峪菱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修编方案-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