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莼湖渔港锚泊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13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点击查看规划局**分局书面提出。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1 | ****点击查看 | **莼湖渔港锚泊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规划局**分局:**市**区茗山路269号
电话:0574-****点击查看0352
邮编:315500
****点击查看规划局**分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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