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上洋分社营业楼消防系统配套设备废标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上洋分社营业楼消防系统配套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点击查看上洋分社营业楼消防系统配套设备一批,含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25年5月28日在****点击查看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ygcgxz.****点击查看.com)上发竞标公告。 五、谈判日期:2025年6月3日15时30分 六、评审地点:****点击查看市**县廉州镇金**路征**置地A15号 七、废标原因: ****点击查看上洋分社营业楼消防系统配套设备实质是包含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一体的采购项目,其中消防系统的施工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具备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施工作业。在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应当结合业主方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载明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消防施工资质的条件。因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因无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故成交供应商只能将消防系统的施工工作进行分包给第三方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并未载明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分包方式完成对消防系统的施工服务,投标人在投标人文件亦未载明需要分包的部分。此外,对于本次采购项目中的消防设施安装部分应当认定属于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属于不可分包的范围。 因代理机构未审慎全面从业主方项目实际情况审查,导致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存在瑕疵,现成交供应商无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且该部分无法进行对外分包导致采购无法实质性进行,故废标。 八、废标公告期限:自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廉州镇还珠大道18号 联系人:张行 0779-****点击查看0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县廉州镇金**路征**置地A15号 项目联系人:沈菊 联系电话: 0779-****点击查看636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5日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