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4-10-12

招标详情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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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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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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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2024.****点击查看.12

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现就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部分

1、问:请问免缴保证金形式如何填写

答:投标须知 附件2-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中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 修改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 种情形… 。

商务文件投标函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的填写:如为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填0元,如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填110000元。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修改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提交日期为每月25号前提交,工程款按核定的实际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85%,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保管后付至97% ,留质保金3%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款。注:资金拨付到位后予以支付。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