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3726]天河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一期)施工总承包

[JG2025-3726]天河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一期)施工总承包

发布于 2025-09-02

发布时间:2025-09-02 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区****点击查看基地(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区****点击查看基地(一期)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区****点击查看基地(一期)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区****点击查看基地(一期)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8月28日 14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效验码外)大小排位】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效验码外)排位

中标候选人

9989

**市****点击查看公司

9934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5003

****点击查看公司

3076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12X

****点击查看**公司

1707

(****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1127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33076H 42775.400469(万元) 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我以上,承诺达到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相关奖。 施工总工期670日历天,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30天完工。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吴俊华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1707F 41658.502251(万元) 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或以上。如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承诺达到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相关奖。 施工总工期:669日历天,承诺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提前31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郑柯仔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29934T 42743.87512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陈基文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5212XH 42559.226689(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670日历天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刘传灿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点击查看公司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02808A 42685.328036(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670日历天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余振林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市****点击查看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99892 42716.846462(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李志文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1127E 42334.045247(万元) 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或以上。如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且达到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相关奖,如“**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建设工程金匠奖” 施工总工期:670日历天(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30天)。(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

黄升平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市**区**西路90号,94号,98号三楼东边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129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6908
联系地址 **区**大道中166号305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02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05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2)
评标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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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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