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7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68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7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68条
立即监控
| [0]**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通数据投备[2026]28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点击查看,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市**区川姜镇新****点击查看侧、姜东竖**侧 2.3 建设内容:融川金谷项目1#楼二层食堂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建筑面积约170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均值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点击查看.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点击查看.c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点击查看.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区川姜镇姜灶居十二组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点击查看1111 电话: 0513-****点击查看606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亚姝 邮编: 226300 传真: 0513-****点击查看6066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3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3-****点击查看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合理低价法)
|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