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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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澄清内容 | |||
**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 | |||
澄清补充更正答疑补遗 | 是否发布到外网:|||
**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 |||
各潜在投标人: **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惠公易建仲恺【2025】038)于2025年8月23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收到潜在投标人询疑,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以下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P91“承包人应提交抬头为业主的正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所需费用由业主支付,发包人、业主不承担因资金延期拨付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类损失,也不能作为承包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有违合同平等、公**则,为保证项目保质保量、保工期有序推进,建议将本条删掉。 答复:此条款不予修改。 问题2:招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机构管理”一栏中提到,暖通专业负责人需具有电气专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进行得分,此处想确认一下,是需要电气专业的职称而非暖通专业的职称吗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9月5日 | |||
已经存在文件:答疑公告-**仲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