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7】
****点击查看改建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改建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按上级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采购范围:利用营区现有硬件场所,配套完善办公设施、信息化设施设备,计划总装修配套面积约为80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建筑装饰工程包含原制氧机房拆除、地面抬高、吊顶、墙面装饰等内容。
2.电气工程包含强电布置、综合布线、视屏监控、现有通信机柜搬迁、灯具安装等内容。
3.消防工程包含气体灭火系统布设、灭火设备安装等内容。
4.采暖工程包含原暖气片拆除、加装等内容。
5.通风工程包含通风机安装、通风管道布设等内容。
(二)建设地点:**省**市。
(三)招标控制价:25.3万
(四)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笫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报价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改革后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未被纳入不良记录名单,法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控股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金追溯承诺:自项目谈判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八)未被国家****点击查看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点击查看保障部****点击查看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
(九)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无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
(十)无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十一)报价方谈判前须通过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并提供截图。
四、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3月31日下午17:00。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文件领取登记表;
2.****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本公告第三条第(四)、(五)、(八)、(九)、(十)项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本公告第三条第(三)项要求的特定资格材料。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省****点击查看**广场19号楼22层(公诚咨询)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省****点击查看**广场19号楼22层(公诚咨询)会议室。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先生
办公电话: 0971-****点击查看525
移动电话: 155****点击查看3039
九、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某部
联系人:刘助理/赵助理
联系方式:0971-****点击查看262/0971-****点击查看933
处理部门:某部
联系人:李助理/杨助理
联系方式:027-****点击查看1755/027-****点击查看765
采购机构:某部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