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以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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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3

**市**区湘春路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市**区湘春路以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区湘春路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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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湘春路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市**区湘春路以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01月1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

1、质量标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表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合同协议书中表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填写“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部分不一致,请明确。

答:投标人须知部分为系统显示不全,项目名称为“**市**区湘春路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市**区湘春路以北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

3、请招标人提供CAD版图纸。

答:请按招标人已提供的版本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