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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万峰谷生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0009号宗地分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点击查看0009号宗地位于****点击查看办事处纳录村,土地权利人**万峰谷生态****点击查看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0)**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995号,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宗地面积5925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限高不大于4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期限:2016年2月24日起2056年2月23日止。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分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点击查看0009宗地分宗为二块:地块一面积44365平方米,地块二14893平方米。地块一用地面积443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限高不大于4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期限: 2016年2月24日起2056年2月23日止。地块二用地面积1489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限高不大于4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期限: 2016年2月24日起2056年2月23日止。
二、公示期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审批。
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859-****点击查看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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