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二 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三 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日
2、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我方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319-****点击查看709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