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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企业自筹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是 | |
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
2025-09-05 |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5-09-12 | |
**公共**交易平台(**省)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点击查看.cn/#/homePage) | ||
****点击查看银行转账 ****点击查看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 和《****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省建设**** | ||
下载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00:00时至2025年9月12日00:00时,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homePage)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点击查看3801,在线服务QQ:****点击查看618998。 | ||
3.1****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须承担过一项中标金额8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针对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1年)此项不作为废标条款)。 3.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逐页赋码);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1年)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及新成立的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5)施工人员配备要求:必须按**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其他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团队成员(含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3.7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要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12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5711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51717Q |
王虹 | 联系人:何苏恒 |
138****点击查看8614 | 联系电话:0873-****点击查看789 |
0873-****点击查看869 | 办公电话:158****点击查看6231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5 | |
****点击查看拟建设11号、12号两幢学生宿舍和配套的设备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9800.5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3807.47平方米,其中11号学生宿舍(本科生楼)建筑面积为17933.59㎡,主体结构为地上十三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9.35米。12号学生宿舍(研究生楼)建筑面积15405.4平方米,主体结构为地上十三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9.35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68.4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地上一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5.7米。估算总投资约17168.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3251.8万元。 | ||
****点击查看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EPC招标,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的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