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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769.08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总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暖、电力等附属设施;本次应急避难场所人防共设计1989.10平方米,掩蔽面积共1190.30平方米,掩蔽人数1190人。(注: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 |
标段信息
1 | E6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6****点击查看1001 | 1769.08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6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6****点击查看1001**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54979W-****点击查看0904-009074-2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资格预审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3证的人员担任)、资料员等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3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督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4依据《**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已修复失信,信用信息****点击查看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标段内容: 总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暖、电力等附属设施;本次应急避难场所人防共设计1989.10平方米,掩蔽面积共1190.30平方米,掩蔽人数1190人。(注: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