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2-18 17:01
14天 |
资金现金 |
40,000元 人民币 |
2,539,115.81元 人民币 |
详见招标文件 |
关于“**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关岭县)二标段”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关岭县)二标段施工招标,现做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第1条:本项目**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关岭县)二标段已由****点击查看改革局以2501-520424-04-05-365153批准建设。 修改为:本项目**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关岭县)****点击查看财政厅以黔财资环〔2024〕64号批准建设。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50-P×K×100。 修改为:Ⅰ=45-P×K×100。 3.原招标文件: 价格指数权重表作删除(已划删除线)。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点击查看 2025年0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