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园小区防火门维修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6-11 15:16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100177
项目名称: **嘉园小区防火门维修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嘉园小区防火门维修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307606.83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范围 | **嘉园小区防火门维修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点击查看.cn)、 “**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点击查看.com/)”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6-12 09:00 至 2025-06-18 17:00 |
获取方式 | 时间: 2025 年0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06 月18 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00 ,下午14:00 至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社保证****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 (3)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通过正当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注:除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外,还可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用电子邮箱方式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6-25 14: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社保证明材料出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6-25 14:30 |
开标地点 | **市**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
其他
(1)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社保证明材料出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 在 南 京 地 区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应 当 事 先 登 陆 “ 信 用 南 京 ”( www.****点击查看.cn) 或“**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 主页“****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 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应先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在线打印时间要求: 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点击查看8366;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