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消防装备网上询价公告

购消防装备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6-09-07

招标详情

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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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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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对购消防装备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9,499.98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2)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防护防暴装备
需求描述:消防服6件套含头盔,上衣,裤子,鞋子,手套,腰带。 其中180、185各三套,鞋41.****点击查看.43各两双。 产品材质阻燃隔热复合材料 阻燃性能≤1cm≤2s 透气性≥5000g/平方米*24h 3C认证、CNAS认证、XF2014标准、MA检验报告。 提供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1,500 元 6 套 9,000 元
目录:消防设备
需求描述:二氧化碳灭火器 3KG/个 3C认证提供检验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166.66 元 3 个 499.98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坡区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09-10 12: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报价单应报单价、总价(包括运输、调试、培训等所有的包干价)及配置,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鲜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在系统中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采购人将以系统中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只能以自己单位名义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上传的文件需字迹清晰,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格式见附件。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不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选择先报价的供货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送货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付款程序:

(1)中标人履行合同后,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验收报告上面签署验收意见。

(2)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待所有货物到货安装、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根据财务资金情况支付合同款。需乙方确认:已充分****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的财政支付流程特殊性,并同意以甲方提交财政支付申请之日作为甲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的时点。乙方在此明确放弃就因财政拨款延迟导致的甲方付款逾期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的权利。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七、其他要求
(一)廉洁条款:

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或隐瞒关联关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守约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岑老师
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9802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1875
免责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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