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现更正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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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澄清更正文件(03.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