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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一农社区自来水及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 29.1条款-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5、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 40%”修改为:“5、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评标数据表-第5项 4.1.9 条款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适用于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适用于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三、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
招标人:****点击查看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09日 | ****点击查看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