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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点击查看,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省海洋与****点击查看指挥中心****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市**区连岛街道,东西连岛南侧。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中标后20日历天内根据投标方案完成深化设计工作,深化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报审。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168.81平方米,其中:渔业安全生产调度业务用房约4287.68平方米,证据保全业务用房约1431.13平方米,配电房、泵房、消防水池约402平方米(地上126平方米、地下276平方米),门卫用房约48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详细勘察、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最高限价: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 3.7、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设规模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点击查看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1、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市**区**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0989 2、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36号**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泽昊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8346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地址: **市**区凌洲东路9****点击查看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办理点): **市**区凌洲东路9****点击查看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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