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于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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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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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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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招标3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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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在规定的提疑时间内有单位提出疑问,现答复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组成中3.1.2技术标组成内容与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技术评审因素组成不一致,且新点软件中技术标模块跟前附表中一致,建议前附表与新点软件版均修改成与评审因素表一致

答:是,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为准,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2、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八、招标范围及工作界面”与控制价文件“表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范围不一致,是否需要调整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3、问:**安装部分单体中(4#/5#/6#/8#/11#/13#~17#/19#~43#等)电气设备与给排水等其他分部工程量面积不一致,是否需要调整

答:是,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4、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其他中“12.33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口。”与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六、建设条件:(二)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本项目施工用电接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但施工用电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施工用水:本项目施工用水接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但施工用水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矛盾,请明确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5、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其他中“12.19本工程最终造价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为准,因竣工结算审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审计追加费等)按照《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承诺书》执行(详见后附件)”,而附件中《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承诺书》未提供,请明确。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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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

****点击查看861-72452-656-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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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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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消防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消防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浙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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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消防工程, 中标 1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12次, 占比 85.7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18989.0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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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消防工程, 中标 68 次, 占比 87.18%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65 次, 占比 83.3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5 次, 中标金额 372433.43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