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隋堤泉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度钢塑复合管及配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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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5
杭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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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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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钢塑复合管及配件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红泉路991号2-129室

中标金额:单价总计124108.46元(共340万元)

评审总得分:68.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冷水型钢塑复合管(压槽)

华岐

DN50

1

47.6

/

2

冷水型钢塑复合管(压槽)

华岐

DN65

1

66.8

/

3

(其余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牛静、卜国立、王慎谦、李伟、刘碧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共计414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点击查看公司提出投诉,电话:0561-****点击查看589。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水厂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3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孟山中路金悦华庭1幢B座2002室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6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兵

电 话:173****点击查看6120

十、附件

1.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附件(2)
附件_532991631_338011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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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32991631_338011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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