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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10-31
**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招标文件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勘察设计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
请问:符合“国****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的“****点击查看协会”颁布的“诚信典型企业”、“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企业”等荣誉是否符合企业实力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提问二:1.投标人业绩要求:(P72页)
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材料要求: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在一个合同体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金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前附表附录3(P37页)
投标人设计类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请问: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设计业绩提供审图合格证,时间是否按照审图合格证的时间为准。
回复:可以按照审图合格证的时间为准。
二、澄清公告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项目类型为:工程总承包
三、变更公告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社保要求时间由:“自开标之日起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变更为:“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洗塘新村3期(南大门)
邮编:231500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620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1305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