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中央商务区项目29#办公地块余项二次分包工程施工 **中央商务区项目29#办公地块余项二次分包工程施工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1 | 履约担保金 | 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 | 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 质量保证金 | 最终结算价款的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 更正为: 2.13.1 | 质量保证金 | 最终结算价款的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 三、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3 |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更正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3 |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024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