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招租位置 邓小****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商场入口左侧处,面积约30.96㎡;另提供8.5㎡仓库位置。 二、租赁期限及最低限价 2025年月 日至2028年月日,承租最低限价:人民币3万元/年(大写:叁万元),价高者得。 三、租赁要求 ****点击查看公司还是个体必须经营咖啡奶茶系列产品,品牌要求:如瑞幸等国内一线咖啡品牌。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五、场地经营范围及要求 1.场地经营范围:咖啡奶茶系列。 2.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灿,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1830。 六、其他要求 1.承租人应严****点击查看政府的有关法规,合法经营。需要办理各种经营手续及(或)行业许可的,由其承租人负责办理。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负责场地卫生、现场秩序。 3.若因景区整体规划变更或政策变更等,需要承租人提前撤场的,承租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我公司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包他人经营,或变更业态。 5.租赁期内场地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点击查看公司无关;****点击查看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我公司保留向承租人追责的权利。 6.租赁期到期后且无续租意向,承租人应将场地恢复至原有状态,****点击查看公司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7.承租人若单方面违反上述条款,招租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及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密封的承租报价函递交至**市**区协兴镇牌坊路99号13****点击查看画院****点击查看管理部,价高者确定为成交承租人。递交报价函时若承租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则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指印。 联系人员:闫老师 138****点击查看3593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5日 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点击查看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位置 邓小****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商场入口左侧处,面积约30.96㎡;另提供8.5㎡仓库位置。 第二条 租期 租期从2025年10 月1日起至2028年9 月30 日止。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无异议,按此合同内容顺延两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元/年(大写:整),本合同实行年付租金制。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调整租金。 2.本合同实行年付租金制,先付租金后使用。第一年租金的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期届满前30日支付完毕。 3.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的,每日按照欠付款项的千分之一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不可调减),若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超过30天,则甲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追收租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调解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收集证据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办清交接的相关手续,不拖欠水、电等费用,保证金如数退还;否则保证金冲抵相关费用,在保证金不足支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装修 1.乙方在租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装修、结构,确因业务需要,可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但事前必须书面报告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如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同时处以年租金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不可调整减少。 2.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属乙方的可动产,乙方可以拆走,如果乙方退租时不及时拆走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原有及乙方装修后的添附的不可拆卸的资产,如地板、墙壁、门窗、屋顶、店招牌等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责给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不得自行拆除或损坏,否则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出资修复。 第六条 转租转让 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转租转让,不得将租赁房屋处置抵押。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转租、转让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法经营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经营本合同约定的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的项目,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自觉做好门前“五包”和治安联防工作,自觉缴纳水、电等费用。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违反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等各项规定,要自觉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水电设施 1.甲方只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和照明用电到户的基本条件。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不得拆除或破坏水电设施,包括乙方在租期内自行安装的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场地内的水电费用,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 第九条 房屋维修及清洁 1.乙方必须保持房屋及有关设施完好。若需维修,需报经甲方同意,费用自行负责。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须负责其租赁区域的清洁卫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方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规定。 2.乙方装修应使用合格的装饰材料,并符合耐火等级要求,室内线路安装规范,否则造成的火灾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室内通道畅通,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防火管理,否则,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租凭期间,租赁场地内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租赁起算之日,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交接手续注**、电、气的起度、各项设施的完好程度、移交内容等,经双方签订的交接手续为合同的附件。合同到期后双方仍应按上述约定办理移交手续,若一方拒绝办理均视为违约,同时移交手续作为确认租赁关系和计算租金的依据。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一)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并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或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在经营期间,严重影响其他商户正常经营或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拒不整改的; 7.存在较**全隐患的,排污排烟不符合规定或其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经甲方两次告知且拒不整改的; 8.其他被居民或市民投诉,影响较大,拒不整改的行为。 (二)约定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提前30日内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及结算后剩余的保证金。 (三)其他约定 1.如因政府改扩建或拆除所出租房屋或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调整或城市规划调整等因素,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租金期限内未使用房屋时间的租金和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经营有噪声、有毒有害等环境污染或不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商业。 3.乙方必须通过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与经营有关且必备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4.未经允许****点击查看门市楼顶或过道等公共区域。 5.因乙方提前退租或租期届满退租时,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乙方装饰装修残值,且乙方不得破坏已有装饰装修及权属甲方的设施设备,乙方应保证原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6.租赁期间,若因投诉举报(包含但不限于搭建时的投诉举报、日常经营的投诉举报)导致乙方产生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投诉举报(包含但不限于搭建时的投诉举报、日常经营的投诉举报)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当年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权(乙方优先续租应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或书面申请);若乙方不再有租赁意向,则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无条件将场地腾空并交付给甲方,逾期未将场地交付甲方,则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超期占用费(以乙方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不得违约。若因景区整体规划变更或政策变更等,需要乙方提前撤场的,乙方应当在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如不配合,甲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按当年应交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不可调整减少);同时还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购买保函费等费用 2.乙方如因不按规定时间付清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一致同意,如违约超过15天,乙方将房屋内一切财物清理搬走,逾期不清理或未经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作乙方放弃财物所有权,甲方有权全权处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同意本合同签章页载明的通讯地址及电话为双方商务联系及司法送达(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的通讯地址,向该地址送达视为已收到。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向该地址送达视为已送达。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