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组织了评估、调整工作。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自查、申报,****点击查看审核后,现将**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和**市重新推荐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汇总表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8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
受理单位:****点击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邮寄地址:**市响山路65号****点击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313(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附件:
1.**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
2.**市重新推荐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汇总表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