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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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后工程№1-1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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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点击查看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充电桩,电缆,监控设备(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06月27日10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采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5年06月28日10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CDZ01

480KW分体式充电桩

1拖6(300A)+2(600A)液冷超充)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2


2

交流充电桩

7kw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6


3

充电桩配电箱

定制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1


4

低压电缆

YJV-3*185+2*95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m

195


5

低压电缆

YJLHV-0.6/1.0kV 4*185+1*95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m

120


6

低压电缆

YJLHV-0.6/1.0kV 4*120+1*70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m

120


7

低压电缆

YJLHV-0.6/1.0kV 4*70+1*35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m

195


8

低压电缆

YJV-3*6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m

120


9

监控设备

(摄像机、硬盘、交换机、立杆、基础等)4个枪机

详情请见技术规格书

1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产品认证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车费、运杂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项目指定人员开具并签认的《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充电桩,电缆,监控设备点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要求,每批次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需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施工进度每月20日进行对账入账,供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需方财务部门入账。

(3)支付比例: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查看机关认证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供货完毕后,由乙方提交结算确认单,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做最终结算,3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乙方进行承兑、贴现、背书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出票后,因乙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4)供方须出具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6.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点击查看8521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需求单位联系人:金鸣鑫 电话:166****点击查看3445

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