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玄武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山)升级提升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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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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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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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中心(**)升级提升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升级提升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要求,现修改如下:

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须包含抗震加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是以牵头人身份承接的业绩,且金额以合同中牵头人施工部分具体金额为准。如联合体业绩合同无法反映牵头人施工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无法直观体现项目含有抗震加固施工内容,投标人可附加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等任一佐证材料以证实其具有抗震加固施工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回复投标人的提问,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3、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 09:4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板仓街9号**科技金融园B5幢
地址:
**市**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联系人: 张梦蝶
联系人:
李干星
电话: 180****点击查看5309
电话:
138****点击查看8933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025-****点击查看0727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中心(**)升级提升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升级提升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要求,现修改如下:

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须包含抗震加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必须是以牵头人身份承接的业绩,且金额以合同中牵头人施工部分具体金额为准。如联合体业绩合同无法反映牵头人施工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无法直观体现项目含有抗震加固施工内容,投标人可附加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等任一佐证材料以证实其具有抗震加固施工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回复投标人的提问,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3、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 09:4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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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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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市**区板仓街9号**科技金融园B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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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梦蝶
联系人:
李干星
电话: 180****点击查看5309
电话:
138****点击查看8933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025-****点击查看0727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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