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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海卫城隍庙消防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市**区平海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5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5年 5 月8 日****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发布邀请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19 日15 时30分,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发布邀请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平海镇;
电 话:130****点击查看5598;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荔**;
电话:188****点击查看9901;
联系人: 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