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岩文化公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点击查看中心及连接步道后续工程”招标项目流标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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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招标的“红岩文化公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点击查看中心及连接步道后续工程”项目于2025年4月27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本项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4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项目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开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在评标过程中,有以下投标单位被评为否决投标:
1、****点击查看**公司形式评审不合格,原因如下: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分包承诺函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处出现了招标人“****点击查看”印章字样,且法定代表人处未签名或盖章。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2 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 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原因如下: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技术要求的相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7 项“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点击查看**公司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不合格,原因如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因建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暂定金额未按规定报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7 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第4条“……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因最终有效投标人仅有一家且不是最低价,****点击查看委员会一致认定不具有市场竞争力,否决了所有投标。
****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4家投标单位中有3家投标人被否决,****点击查看委员会一致认定本次评审剩余单位不具有市场竞争力,故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
我单位将对本项目启动第二次招标。同时,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我司将及时完善退款流程。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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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