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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水云境●数字农科示范园项目一年资产租赁(运营权)项目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潍水云境●数字农科示范园项目一年资产租赁(运营权)
三、标的内容:
**潍水云境●数字农科示范园项目一年资产租赁(运营权),包含潍水云境●A区都市农旅工场(冷库除外)、潍水云境●B区多态栽培工场、潍水云境●C区单产创新工场,建筑面积合计220673.9平方米,详见下表。挂牌(竞价)起始价1965.335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年租赁价值 (万元) | 实物状况 | |
1 | 潍水云境● A区 都市农旅工场 | 番茄工厂、 草莓天瀑、 繁花视界温室 | 79915.90 | 465.343 | 占地约300亩,建设面积共79915.9平方米。其中智能连栋玻璃温室2座,面积16383.6平方米,智能连栋薄膜温室1座,面积41967平方米,智能春秋拱棚1座,面积18800平方米,****点击查看中心。内设荷兰豪根道作物生长模型系统、环境智能调控系统、水肥一体灌溉等系统一套。 |
服务中心 | 1630.00 | 21.905 | 服务中心共三层,内含办公室、员工宿舍等16间,水电暖配套设施齐全。 | ||
小计 | 81545.9 | 487.248 | |||
潍水云境● B区 多态栽培工场 | 77496.00 | 894.207 | 占地约300亩,建设面积77496平米。其中智能连动玻璃温室3座,面积73020平米,****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内设荷兰豪根道作物生长模型系统、环境智能调控系统、水肥一体灌溉等系统一套。 | ||
潍水云境● C区 单产创新工场 | 61632.00 | 583.880 | 占地约150亩,建设面积61632平方米。其中智能连动玻璃温室1座,面积54180平米,****点击查看中心及锅炉房。内设荷兰豪根道作物生长模型系统、环境智能调控系统、水肥一体灌溉等系统一套。 | ||
合计 | 220673.9 | 1965.335 |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农业生产或农业种植经验一年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摘牌(竞价)完成当天,最高出价方须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至出租方处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承租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如竞价成交,该次挂牌(竞价)无效,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2日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水云境●数字农科示范园项目一年资产租赁(运营权)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9月12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网****点击查看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25年9月8日-9月9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0536-****点击查看723 155****点击查看0819 王女士
意向承租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资产及有关资料。标的资产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等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5年9月15日上午09:30-9:5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为准。
八、公告媒体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点击查看官网、****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当天首先由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到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费用,然后于成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携成交通知书到出租方处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无故逾期视为违约,将取消承租方资格,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等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4、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即可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产权交易机构均无关系。
5、在租赁期限内,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经营期间的物资采购、人员管理、水电暖气等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房屋及设施使用期间的维修维护费用,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及设施交还出租方。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自觉爱护项目已有设备,租赁到期后,若设备损坏,设备维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6、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和设施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不得在租赁房屋或设施上设置抵押、融资等其他权利。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从事的各项活动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9、承租方须交纳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0、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1、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点击查看502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2289号
昌****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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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