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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853.7平方米****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用房、卫生间、洗漱间进行二次装修,包括墙体、门窗、地面、墙面、吊顶、灯具、功能性柜子等,以及室内配电及照明改造、给排水、弱电、消防、新风系统等安装工程。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1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0.1%。
1.2 实施地点:****点击查看康复训练区中栋(益智楼)。
五、服务标准:一、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1. 项目概述: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853.7平方米****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用房、卫生间、洗漱间进行二次装修,包括墙体、门窗、地面、墙面、吊顶、灯具、功能性柜子等,以及室内配电及照明改造、给排水、弱电、消防、新风系统等安装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2.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点击查看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及相关调整文件;
2.2 《**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省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消耗量标准2021》、《**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
2.3 湘建价〔2022〕146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4 湘建价[2016]160号文《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2.5 湘建价[2019]4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2.6 建设工程相关图集、规范等;
2.7 施工图;
2.8 2024年第3期《**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主材的参照市场价计入。
2.9 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必须完全响应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得缺漏项,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3. 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3.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施工要求
4.1 成交供应商施工现场的关键岗位人员须与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保持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2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3 本工程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5.1 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务必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5.2 当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相符时,须先报告采购人,再由采购人和设计方根据现场进行调整。
6. 质量保证
6.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6.3 质量保修: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点击查看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缺陷责任期内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二:工程量清单
(说明: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
六、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
1.1本项目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
1.3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点击查看
1.2 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税票和付款报告。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量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经结算审计后,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价(审计确认的结算价)的97%。剩余最终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1.3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最终总报价包含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供应商遗漏本项目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 工程变更
(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点击查看评审中心审定后确定。
(3)需要审核审批的,应当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3)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相互配合完成施工许可的办理。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采购人应积极配合;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的最终依据,最终结****点击查看评审中心审计结论为准,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6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4. 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上述事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5.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费用以及垃圾外运处理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