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中医医院康复治疗中心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望江县中医医院康复治疗中心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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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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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9432C-****点击查看0126-000050-9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2-25 16:47:30
公告公示信息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李主任

电话:0556-****点击查看610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272.57元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市**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电话:0556-****点击查看1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5.2.24 9:00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市**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投标价(元)

****点击查看511.18

项目负责人

杨良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京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871

技术负责人

郭湘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点击查看党校**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2、****点击查看学院东校区智能化建设

3、**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市楠溪江东街58号

投标价(元)

****点击查看024.30

项目负责人

庞小龙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苏13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135

技术负责人

田闯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点击查看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点击查看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智能化网络设备及集成采购项目

3、**广场智能化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区望**路69****点击查看广场A幢810、811室

投标价(元)

****点击查看888.24

项目负责人

牛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17

技术负责人

顾廷芳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点击查看**医院智能化工程

2、****点击查看高新区“职工之家”智能化设备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 25日至2025年2月28日17时30 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高君 ,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105。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910,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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