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南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广东省中山南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发布于 2025-06-23

中发改南区投审〔2025〕10号

****点击查看区街****点击查看统计局关于广****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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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广****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有利于发展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业,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生产及研发企业,培育新技术、新产业,加速将双创转换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南区街道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建成后重点作为中****点击查看园区域配建的高品质配套用房,进一步提升片区整体配套水平,有助于孵化**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南区街道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关于广****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同意建设“广****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区西环七路和圣都路交汇处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3403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一幢6层建筑及地下2层地下室,涵盖建筑主体建设、配套管网设施、停车配套、****点击查看电站、消防系统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285.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街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告》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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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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