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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8日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2. 服务地点:**市荔**西天尾镇溪白路856号
3.维保范围:
楼栋:1号楼、2号楼(7层)、3号楼(6层+地下一层)、5号楼、6号楼,面积约:13,000平方米。
维修服务的消防设施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以合同条款为准):
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范围(项目后的□供选择,选中打√)
1.1.消防供电配电 √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3.应急广播系统 √
1.4.消防专用电话 √
1.5.防火分隔 √
1.6.消防电梯 √
1.7.干粉灭火系统 √
1.8.干粉灭火系统 √
1.9.灭火器√
1.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11.其他消防设施 √
1.12.消防供水设施√
1.13.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1.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5.泡沫灭火系统 □
1.16.气体灭火系统 □
1.17.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
1.18.排烟系统 √
1.19.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核对系统点位 √
-其他未勾选系统(详见合同附件)
4.服务期限:1+1年模式。首年服务期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首年服务期满前45日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的,续签次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低价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相关内容;
2.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提供备案截图或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须持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3年(自2023年6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2****点击查看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或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7.近3年内在消防维保服务中未发生过因维保不当导致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约记录、无被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点击查看小组统一审查。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招标流程安排
| 阶段 | 时间/地点 | 要求 |
| 1. 公告发布 | 6月17日-6月24日(共5天) | 院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
| 2. 报名领标 | 公告期内每日8:30-11:30 | 至项目办领取招标文件(免费) |
| 3. 现场踏勘 | 6月22日9:00(2号楼1层大厅集合) | 自愿参加,需提1****点击查看办公室报名登记 |
| 4. 投标截止 | 6月25日9:00 | 投标文件须完好密封,递交至2号楼6层会议室,逾期拒收 |
| 5. 公开开标 | 6月25日9:00(2号6楼会议室) | 当场拆封唱标,公布各投标人报价,投标人代表须到场签字确认 |
四、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十条"重要提示")。
(1)投标函(格式自拟,须包含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实质性响应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 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 无消防责任事故及重大违约记录承诺函(原件);
(4)业绩证明: 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5)服务方案: 含月度/季度/年度维保计划、巡检流程、故障响应及应急处置预案、人员配置方案、质量控制措施、针对精神病院特殊环境的作业安全预案等;
(6)报价单: 须单独密封装袋,注明单价(元/㎡/年)及一年总价(含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报价单格式";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报价说明
﹒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须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交通费、安全措施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 维保服务费用中已包含设备更换费用:合同期内,月累计300元以下(含300元)的所有消防故障设备及零配件,由乙方免费更换,费用已包含在维保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 单项材料费超过300元的设备更换,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材料费用,乙方免收人工费;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封顶价)为:人民币11,998元/年(大写:壹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此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所附格式填写报价单,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标与定标规则
1. 评标小组组成
由院方按规定从院内相关部门中临时抽取3~5****点击查看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2. 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截止后,****点击查看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 开标原则
﹒ 参与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流标,另行组织招标;
﹒ 满足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的,进入开标程序。
4. 中标候选人确定原则
评标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价格评审: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第二阶段——特殊情况处理: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点击查看小组对报价最低的前两名投标人进行服务方案综合比较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或当场以现场开标最低价为封顶价进行二次现场报价。
﹒ 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差额≤5%;
﹒ 评标小组认为最低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存在履约风险的。
评审因素包括:维保人员配置及资质水平、维保计划及巡检频次的合理性、故障响应机制的完备性、对本项目特殊环境的针对性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及管理制度等。
5. 中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点击查看医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告栏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六、合同核心条款说明
1. 服务标准
﹒ 严格按照《**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暂行规定》及国家、地方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 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巡检,出具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存档备查;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功能测试,出具年度检测报告;
﹒ 所有维护保养记录应至少保存6年备查。
2. 响应时效
﹒ 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
﹒ 一般故障48小时内修复完毕;重大故障须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 遇有上级消防救援机构检查、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或安全大检查等特殊情况,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按时派员到场配合。
3. 付款方式
﹒ 合同价款按季度平均支付;
﹒ 首期款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款项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支付当季度维保费用;
﹒ 每期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
七、合同特别条款提醒(签约后以正式合同为准)
1. 移交检测义务: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全面排查检测,提交书面检测报告。若发现消防系统存在故障或设备损坏,经甲方确认后,属于既有问题的,由甲方负责解决或委托乙方维修(费用另计);属于乙方维保不当导致的新增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自理。
2. 设备更换费用分担: 详见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报价说明"。
3. 资料保密义务: 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建筑图纸、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依法向上级消防救援机构提供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服务期满过渡义务: 合同期满但新一轮维保单位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点击查看精神病院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稳定过渡,乙方有义务按原合同条件继续提供维保服务,直至甲**式通知终止或新维保单位接手为止(过渡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过渡期间的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实际服务天数及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5. 合同解除: 乙方累计3次及以上未按时到场处理故障,或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支付但未履行服务期间的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 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方式与监督
招标咨询 院办公室 卓小姐电话号:0594-****点击查看997
监督投诉 纠纷办 王先生电话:0594-****点击查看535
九、特别提示
1. 投****点击查看防治院的特殊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认知和行为特点)制**全维保作业预案,纳入服务方案中单独章节予以说明。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出入管控配合、作业区域隔离措施、工具材料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2. 恶意低价竞标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本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院任何采购项目;
3.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4.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本院承诺妥善保管并依法保密;
5.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点击查看所有。
十、投标文件密封及递交要求
1. 密封要求(重要)
(1)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将《报价单》装入小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全部文件装入大密封袋:将密封好的报价单小信封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大密封袋;
(3)大密封袋封口:大密封袋封口处须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4)封面标注:大密封袋正面须注明"投标文件-****点击查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标注"在2026年6月25日9:00前不得启封"字样。
【▲以上密封要求为强制性规定,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 递交要求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9:00(**时间);
﹒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2号楼6层会议室;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
附件1: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维保建筑面积 约13,000 ㎡
2 投标单价 _______ 元/㎡/年
3 一年投标总价(含税) _______ 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 免费更换设备材料费上限 月累计300元(含)
5 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到场时间:____ 小时;修复时间:____ 小时
报价说明:
1. 投标总价为含税全费用总价,包含维保期内人工费、管理费、税金、交通费、安全措施费及月累计300元(含)以下设备材料更换费等一切费用;
2. 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1,998元/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本报价单须单独密封装袋,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 本报价单一经递交,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或修改。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6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报价单格式须由投标人完整填写并提交,填写不完整或未按格式填写的,视为无效报价。
****点击查看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合同条款:
甲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市荔**西天尾镇溪白路856号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现甲方将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分工**、互相配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地址:**市荔**西天尾镇溪白路856号建筑物类别:医院
主体建筑总层数:2号楼地上7层、3号楼地上6层地下一层主体建筑面积:2号楼7241.19平方米、3号楼5456.35平方米维保楼层或部位: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维保面积约:13000平方米
二、维修服务的消防设施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范围(项目后的□供选择,选√)
1.1. 消防供电配电
1.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3. 应急广播系统
1.4. 消防专用电话
1.5. 防火分隔
1.6. 消防电梯
1.7. 细水雾灭火系统
1.8. 干粉灭火系统
1.9. 灭火器
1.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其他消防设施
1.12.消防供水设施
1.13.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1.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5. 泡沫灭火系统
1.16. 气体灭火系统
1.17.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
1.18.排烟系统
1.1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核对系统点位
- 其他消防设施及维护系统内容未选列入按照上级文件及指示要求无条件增加设施及维护系统。
2.维护内容及要求
2.1详见《**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暂行规定》及国家、地方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2.2甲方提供消防施工图纸以及之前的维保记录。首次维保由乙方技术人员对消防系统做全面排查,如发现故障,将由乙方维修,直至消防系统达到正常状态,所产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保不当导致的新增问题除外)。
3.维护保养费用
维保项目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维护保养费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元整)/年。
费用说明 本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等;不含单价超过300元的设备和易损件的材料费。灭火器的定期检测充装费用另计,不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每月进行维护保养一次。(本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不含设备和易损件的材料费,以及设备维修费用,如灭火器的定期检测充装等等。)
三、维保人员配置
1. 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维保服务,每次维保应有不少于2名持证人员到场作业。
2. 如遇有重大活动或上级消防救援部门检查,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派工作人员配合,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
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每个月至少有二次在维保现场,如遇有重大活动或上级**消防部门检查应派工作人员配合,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
四、项目维护保养期限
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一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2. 维护保养时间: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
3. 合同有效期到期前四十五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的,续签次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服务程序:
1、维修程序:
维保人员日常接到维修通知——到维修现场了解情况——处理故障——系统运行正常——送与消防管理员签字确认——离开现场。
2、保养程序:
每次保养应由消防管理员陪同,消防管理员在旁监督保养质量,例行保养完毕由消防管理员签字确认,消防管理员应做好记录,存档备用。
六、维护质量要求:
1. 按照相关使用说明书及消防系统检查验收的标准和规范以及维保计划书的相关要求进行维保,对每个维护项目的系统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维护记录表内容检查。每次检查、维修、检测均应详细记录,确保消防系统保持在完好、正常运转状态。相关记录应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2.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
2.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护保养通知后 2小时内 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维修在 48小时内 完成。
2.2 在维修过程中如需甲方采购消防设备及其配件时,乙方需在材料到场后7个工作日内完**装修复。
2.3 合同签订后首次全面排查中发现的既有消防设备(含零配件)损坏,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负责修复更换,直至系统恢复。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维保报告。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相应的配合(例如场所开放、资料提供、器件的使用及必要时的供电、供水等),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参与协助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
1.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要求,做好消防控制室值班和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等工作。
1.3、当甲方建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在乙方维修期间,因设备损坏无法修复时甲方应及时采购设备,同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维修期间建筑消防安全。故障排除后通知乙方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1.4、甲方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装修前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现场确认后,交接确认单,甲方可进行装修,若事前未通知乙方现场确认,直接进行装修改造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5、在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建筑消防设施公共设备(含用房)及公共疏散通道的消防设施,甲方应明确由物业管理,并确保消防设备运行正常。
1.6、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1.7、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应迅速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1.8、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期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合同执行的情况,若乙方服务不到位或达不到维保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联系方式: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方式: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方式:
2.乙方责任
2.1、乙方负责对甲方现有的消防系统进行日常性的全面维护保养。除做好故障维修外,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巡检,确保维保期间保修范围内的系统能正常稳定运行。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三次(含三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2、乙方自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场,进行全面检测、修复、维护和保养,对合同服务项目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若系统存在故障和设施有损坏,或不符有关消防规定,甲方应负责解决,如委托乙方,其费用另计。
2.3、乙方应保证维保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接到甲方系统故障的电话通知,在白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接故障通知后应在120分钟内赶赴现场,夜间接到通知应在180分钟内赶到现场给予处理解决。
2.4、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妥善保存。(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5、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发现有问题的设备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更换或检修报告。
2.6、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维护保养期间,消防设施故障乙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7、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因技术或维护人员不当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
2.8、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2.9、乙方人员在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尽量降低维护保养工作对甲方产生的影响。
2.10、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2.11、乙方对待工作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发现消防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并提供处理方案,并通知甲方人员到场处置。
2.12、为甲方进行年度消防知识培训以及灭火演练。
2.13、在维护保养及施工过程中,所有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2.14、合同到期,甲方行业特殊性,为确保社会**稳定平稳过度衔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有义务继续履约延续合同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直至新一轮维保单位正式接手或双约定的终止日期,过渡期间的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实际服务天数协商结算。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八、付款方式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季度维保款¥ __________ 元(人民币),后续款项按季度支付,甲方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当季度维保费用,直至款项结清。
2. 每期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
3. 需维修线路或更换设备的故障,月累计300元以下(含300元) 的所有消防故障设备乙方免费更换,费用已包含在维保总价中。月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用及厂家技术员上门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六、违约责任
1. 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及双方共同承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期作相应的**,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2.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 除不可抗拒事故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4. 乙方累计3次及以上未按时到场处理故障,或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支付但未履行服务期间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它
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点击查看法院起诉。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点击查看的态度协商解决有。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