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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苗米产业园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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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丝苗米产业园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丝苗米产业园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8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资信标”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获奖情况(3.0分) 1、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大型工程:获得过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分。 获得过省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分,最高得 分。 □中型工程: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分,获得过市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分,最高得 分。 √小型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优秀企业类表彰或荣誉证书的,最高得 3 分。 注:(1)本项最多计算 1 项表彰。处于公示期间的表彰,不得计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省、****点击查看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点击查看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或荣誉或奖项证书(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点击查看协会颁发的,****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同级证书不重复得分。 | 获奖情况(3.0分)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 √小型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得3分。 注(1)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点击查看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2)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获奖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变更导致单位名称不一致则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下述内容作出修改:
条款 | 原文 | 修改为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5日9时 30 分 | 2025年9月8日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2025年9月8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2025年9月8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3.现重新生成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明城镇文二东街3号 地址:**市**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2972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6683
日期:2025年8月22日 日期: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