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弘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垫资施工人公告

徐州弘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垫资施工人公告

发布于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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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弘厦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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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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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管理人招募垫资施工人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弘厦公司”、“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2年7月19日,****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受理****点击查看破产清算一案,****点击查看法院于2023年7月24日指定****点击查看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年9月29日,****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唯一股东**泓星****点击查看公司的申请,对****点击查看进行破产重整。
为控制施工成本,****点击查看公司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购房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点击查看公司垫资施工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建 项目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弘厦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26日,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荆传宁,股东为**泓星****点击查看公司,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续建项目情况
弘厦公司开发的“****点击查看广场”项目位于**老**核心商圈——前委路步行街与工商路步行街交汇处。2013年1月3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152㎡(证号:贾国土资国用【2014】第00049号),项目为整体开发,该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为45798㎡,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2014年9月28****点击查看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贾房售许字【2014】第32号),预测绘面积为45,583.44㎡,备案房产843套,其中:商业1-4层608套,面积为27,118.94 ㎡;办公房5-10层(公寓房)228套,面积为11,988.24㎡;物业用房(不可售)6套,面积为266.54㎡;车库(负一层)1套,面积为6,209.72 ㎡。
目前,建筑物共建设完成11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10层;1-4层为商铺,5-10层分为南北两楼,用于办公房(公寓)。在建房屋外墙为真石漆饰面、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在建房屋室内有水、电等配套设施,没有完成分户。南北楼各有两部垂直电梯,可正常使用。除沿路一层个别房屋外,其他楼层房屋均未安装入户门、防火门。室内毛坯房,水泥地面,墙面混合砂浆。5-10层顶棚刮大白,5-8层公共走道及电梯口已铺设地砖。负一层至四层扶手电梯、货梯及观光电梯6部尚未安装,中央中空区尚未安装扶手栏杆。在建房屋主体土建、安装工程已基本完工,消防施工未完成。
****点击查看广场需完成的续建工程总投资约1800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消防工程、门窗、土建隔墙、零星工程、电梯、水电分户、屋面防水、变压器等内容,具体续建工程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
二、 工程施工要求
选定的垫资施工人(以下简称“施工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及消防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人需与管理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负责完成“****点击查看广场”项目剩余工程续建工作,包工包料、包安全。办理竣工验收所需手续,达到交房、办证状态。
1、垫资续建工程所需资金: 施工人保证续建工程所需资金投入,垫资款项招标控制价约为18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主要施工内容:除隔墙、电梯外的其他工程项目,预算约940万元;第二期根据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确定是否进行隔墙施工、电梯采购安装工作,预算约84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理人委托第三方对续建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确定工程价款作为垫资款在财产分配时优先偿还。
2、计价方式:(1)、根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2)、漏项、暂估材料设备价格由发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相关材料设备价格。
3、施工人的资金偿还方案:通过拍卖及以房抵债方式清偿施工人的垫资款。竣工验收后,施工人可以优先锁定可销售房源,在拍卖时对于选定房源中已成交的拍卖价款优先偿还施工人的垫资款,未成交的房屋参照流拍价格以公寓不低于2500元/平方的底价予以清偿,锁定房源中的门面保留底价参照公寓下浮比例予以确定。
4、工程期限:合同工期15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日期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6、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特别说明:****点击查看广场项目已建住宅楼部分已经交付使用,因此修复工程及消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第三方(使用方)协调及二次材料搬运等相关措施费、协调费,投标方应在投标**行详细的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评估后续续建的难度,并在综合单价内考虑此部分费用,不再另行签证和调整施工款。
三、招募须知
为保证招募的公平、公开、公正,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方式进行。为便于意****点击查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标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一)垫资施工人招募条件:
1、投标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点击查看银行征信记录,****点击查看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消防建设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以保障本项目工程施工,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5、依据法律规定或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投标人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意向投标人需要尽职调查或直接参与竟标的,应在2024年11月 8日前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并签订《保密协议》。未按规定缴纳该保证金的,丧失对本项目尽职调查及竞标资格。不需要尽职调查的意向投标人,按照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否则丧失本项目报名资格。
2、保证金请交存至管理人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管理人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账号:8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2309
3、中标人保证金处理:中标人与管理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所交的保证金后续分期分批返还中标人。
4、其他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应自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所交的保证金。
5、保证金的没收
中标人应自管理人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或未按约定计划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资格。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如委托代理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3、意向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已就参与本次招募及后续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点击查看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决议文件);
4、意向投标人的简介,内容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企业简介、最新财务情况(附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历史参与项目情况及成功案例;
5、意向投标人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点击查看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与项目规模匹配的履约能力说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接受和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其他要求;
7、如需要查阅“****点击查看广场”项目建设规划等相关资料、财务审计和评估报告等明细资料,****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提供保密承诺函原件;
8、评选中需要提供的承诺函等得分资料及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报名文件的递交
报名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名时间为:2024年 11月5 日—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提交不齐全的报名文件,管理人不予受理。
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地址为:纸质文件报送至**省**市**区**南路246号**大厦南楼20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38****点击查看8543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六)评选办法
本次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公正原则,采用综合评价法,评选工作****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根据垫资施工人评分标准确定得分,如前两名得分相同,确定最终中标的方式,以愿意按照管理人要求的价格接受以房抵债方式者获得中标资格。仅一家有效报名则直接选定为垫资施工人。具体垫资施工人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中标人应于收到管理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公告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列相关数****点击查看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标人参考,最终数据以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亦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报名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意向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标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出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4、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还需了解招募的其他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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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1日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老鱼市地块改造工程》
附件2:《****点击查看破产重整建设项目招募垫资施工人评选办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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