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点击查看
专业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专业[2024]12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滨旅产业园绿色发展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 以 津生固投发〔2024〕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为 6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1950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455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5527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 受 ****点击查看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滨旅产业园绿色发展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45527平方米,针对绿色发展产城融****点击查看园区1、3及4号楼进行提升改造,涉及面积为45527平方米;包含装饰、消防、电气、暖通、室外工程等及相关安装工程,不涉及对主体结构的拆改不含国家级**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投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65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市**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安正路以西1、3及4号楼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滨旅产业园绿色发展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室外景观工程,招标范围:绿化工程、现状拆除、排盐工程、景观给水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 景观照明工程、其他维修工程等;其中绿化工程面积2850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55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的投标单位,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的查询信 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点击查看.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公司带投标服务平台对该工程项目的关注截图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点击查看(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建民(印鉴)
办公地址:**市**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安正路179号滨旅产业园B区1号楼二层第212室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田红梅 电话:022-****点击查看9778
传 真:022-****点击查看977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市**新区华中路 16 ****点击查看工业园 9 号楼二楼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李楠 电话:022-****点击查看6239
传 真:022-****点击查看6239
日期:2024年12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点击查看 受理负责人:田红梅
电话:022-****点击查看9778传真:022-****点击查看9778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安正路179号滨旅产业园B区1号楼二层第212室
中****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点击查看8581传真:****点击查看8566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市**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段3779号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点击查看.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