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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6 00:00
**市**区龙脊山旅游配套设施-主干道升级及配套改造项目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区龙脊山旅游配套设施-主干道升级及配套改造项目 |
| 项目预算 | ****点击查看939.43元 |
| 采购内容 | **市**区龙脊山旅游配套设施-主干道升级及配套改造项目:1.对小李庄、龙脊山自然生态区大门入口及龙脊天路猴山段大平台泡泡屋、****点击查看广场共计4座旅游公厕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内容包括更换破损洁具、管道疏通、墙面地面翻新升级;2.龙脊山自然生态****点击查看广场破损地砖进行修复,排水沟清淤,更换破损盖板以及绿化生态治理;3.****点击查看博物馆****点击查看广场;.4.龙脊天路猴山段**台维修升级,对**台到赵瓦房原有步道进行改造提升;5.石榴大市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等。6.增加四季榴园景区及龙脊天路节点标识标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2.1.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1.3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2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经审计后付审计价款的 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定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备注:****点击查看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鼓励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 40%、不高于 70%;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工程质量保修金可以采用转账、现金、电汇、保函的形式缴纳 |
| 服务地点 | **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区宁山路与沱**路交叉口 联系人:唐驰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恒大雅苑南区21栋703-708室 联系人:李广超 联系方式:0561-****点击查看889、139****点击查看122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2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2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市**区龙脊山旅游配套设施-主干道升级及配套改造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点击查看受托,将对“**市**区龙脊山旅游配套设施-主干道升级及配套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 ****点击查看)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磋商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磋商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09月22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磋商文件。
****点击查看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点击查看
2026年09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