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软件园一期零星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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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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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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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软件园一期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软件园一期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询比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6日

开标日期: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软件园一期零星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南路200号和地蓝湾3幢402室

投标报价:79%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点击查看39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301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396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31日

附件(2)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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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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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