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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点击查看管委会;
1.3 批文名称及项目代码:****点击查看管委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5-340722-04-01-706684);
1.4 招标人:****点击查看;
1.5 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0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奇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01001;
2.5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
2.7 合同估算价:162338.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9939.00万元、勘察设计费2399.09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子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103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总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揽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6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1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揽的,则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类型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能够明确反映出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④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总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6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1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注:①投标人提供施工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身份所承揽的施工业绩,均为有效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②业绩类型指单独完成的施工业绩,或者是工程总承包业绩(含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业绩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能够明确反映出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④此项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⑤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无法体现需评审的内容,则另须同时提供由该业绩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3家,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本次招标公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5)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7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8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市公共**交易系统(2022版)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可在**市公共**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拨打0562-****点击查看805****点击查看公司电话,非软件问题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6 月 4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五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大道8号
邮 编:246799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90****点击查看571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大道与高铁路**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朱海啸、曾宽宽、沈李
电 话:136****点击查看5515、187****点击查看6881、177****点击查看1695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市公共**交易系统(2022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2-****点击查看80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市公共**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62-****点击查看80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县****点击查看管理局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9楼(**镇**路)
电 话:0562-****点击查看013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递交异议。
10.****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账号:12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86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01001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