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绵阳市安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于 2025-04-28
原比选公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
2.若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需在其他收费平台发布公告,所需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本项目各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业主单位支付,完成招标并提供备案卷后业主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用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20%,在服务过程中业主单位不再另行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发布补遗、更正说明、项目流标等情况时,招标人将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