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点击查看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点击查看 | **自治区**市**区昭**路左岸阳光小区6号楼2单元1楼东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085,005.00元 | 9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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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点击查看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 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我单位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维修和设备更换改造势在必行。具体进行过期设备的检修、更换,增加符合要求的喷淋设备;重新设置符合要求的中控室及其相应主机、配套设备;更换防火门、增加安防监控末端及控制设备等内容。 | 1.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人员自身及其它人员安全,做好安全技术工作,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企业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2.施工期间若出现必要的工程变更,施工企业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3.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凡违反规程规范不符合要求和造成环境污染,采购人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投诉及经济责任由施工企业承担。4.材料使用前须经采购人认可。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施工企业返工。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产生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6.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必须遵守采购人所有相关规定、制度。7.施工过程中选用的主要材料均保证优良的合格品。8.供应商因施工进度影响整个工期的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9.供应商因施工质量影响整个工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0.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 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1,085,005.0000 |
赵*(采购人代表)、李**、郭**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95%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查看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1.3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公园东路108号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呼和浩****点击查看科技园区浪潮大数据产业园S01楼505室
联系方式:0471-****点击查看3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岩
电话:0471-****点击查看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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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